招标公告(服务) 塔里木油田开发-、-录井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位于新疆沙雅县境内,计划开钻日期年月日。 .招标范围: ()录井:综合录井。()其他:井筒液面监测,元素录井等评价录井项目,具体以作业通知书为准。 .服务期限: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技术服务的企业资质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技术服务的企业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企业资质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录井企业资质。 ()投标人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作业的队伍资质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作业的队伍资质,拟投入本项目队伍不少于支,且队伍不存在停工整顿的状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队伍清单;()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队伍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拟投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队伍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的承诺。其中,停工整顿结束验收合格的队伍除提供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承诺外,另行提供油田业务部门向市场(招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的验收材料。 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号)的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 .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体系; ()具有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