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厅改造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青街号。
.建设规模:展厅面积约㎡,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包含展厅深化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布展工程、多媒体设备采购、数字内容及软件开发、暖通和消防改造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近年的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投标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展厅或展览室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万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签字或盖章页、体现金额页、签订时间页与内容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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