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年困难群众取暖燃煤购买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号一、招标(采购)条件金川区年困难群众取暖燃煤购买项目,采购人为金昌市金川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睿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号文)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相关货物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金川区年困难群众取暖燃煤购买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无烟煤一批,供应商负责相关货物的供应、配送等合同内容。采购内容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备注精品优质无烟煤低硫;挥发≤%;热值≥。吨/由于项目特殊性,本项目拟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届时根据实际供应数量和中标(成交)单价,据实结算。.采购预算金额及投标最高限价:元/吨;由于项目特殊性,本项目拟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届时根据货物的实际供应数量和中标(成交)单价,据实结算。.采购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必须满足招标要求,并在中标/成交后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等履行合同。()供应商必须保证货物(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所供货物(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同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货物(产品)由供应商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检测报告(有效期内)、质保承诺书等资料,并随货带来。()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合同履约内容,并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以补偿其损失。()项目履约验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合同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项内容进行履约验收,对于不按招标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采购人不予接受,由中标人重新提供,直到合格为止。若提供的货物或相关服务等多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解除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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