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病房卫生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病房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号时代广场幢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病房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病房卫生间改造项目 . 项 建筑业 否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