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清宏路北侧商业房地产(北前亭村叁福里美食街)十年租赁使用权采购公告 福清市石竹街道北前亭村民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福清市清宏路北侧商业房地产(北前亭村叁福里美食街)十年租赁使用权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清市清宏路北侧商业房地产(北前亭村叁福里美食街)十年租赁使用权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国税家苑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市清宏路北侧商业房地产(北前亭村叁福里美食街)十年租赁使用权 品目最低限价:第一年租金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最低限价:第一年租金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福建省福清市清宏路北侧商业房地产(北前亭村叁福里美食街)十年租赁使用权 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租赁期限:自第三方对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含装修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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