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进口设备代理服务(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进口设备代理服务(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进口设备代理服务(第二次)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 供应商应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商务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配合甲方进行技术谈判、根据外贸合同开立信用证、货到后供应商代理甲方办理有关的清、报关手续并由办理送货手续,报送减免税资料,及时向甲方报告开展进口业务的进度及履行代理义务的情况,负责处理外贸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纠纷和索赔事宜。协助甲方督促外贸合同中卖方按时交货并督促外贸合同卖方及时办理进口货物 的安装、调试等服务工作。若涉及需要法定商检的货物,供应商将负责联系商检机构人员。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去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号。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中国法律、国际条约和惯例。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应答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月内由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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