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齐哈尔市宏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费清收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宏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费清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进行物业费清收,清收物业费为年月日前陈欠的物业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采购预算:非诉讼类法律咨询费不得高于实际清收陈欠物业费的%、诉讼类法律咨询费不得高于实际清收陈欠物业费的%。(含税等全部费用)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少于人。(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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