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城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城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电子商城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零售业务的线上商城部分,需要综合服务能力强、货源充足、配送服务优质的电子商城。该项目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目前资金已落实,组织开展公开招标,招标中标单位列入中油阳光餐饮供应商资源库。 .招标产品范围:中油阳光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电子商城供应商采购。项目估算金额含税万元。 .实施或交货地点:北京市。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后响应采购人发出的订单要求,执行双方商谈结果。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允许生产企业、经销商、集贸商、流通商等参与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上述许可证持证主体为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同一法人企业公司或与投标人同一集团的关联公司,其中同一法人企业公司或同一集团的关联公司应提供相应授权,授权投标人可共同使用资质单位提供的电商平台服务等(须提供关系说明函及授权文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年月日至标书售卖起始日止)至少提供个类似项目电子商城实物采购类业绩,类似项目:指为企事业单位、大中型(连锁、星级)酒店、物业、医院、学校等提供电子商城实物采购的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要求开始时间在年月日以后,合同应能体现甲乙双方名称、合作内容、签订时间、盖章页。若合同或协议的签约主体非本次投标人,则需提供该合同或协议的签约主体与投标人为关联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函(注:关联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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