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沈水湾街道办事处停车场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和安街路停车场、长白岛北公园停车场、长白五街停车场租赁使用权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需求 第包 和安街路两侧地上停车场(南至长白五街,北临南堤西路,西临中海国际社区期,东临中航城两河流域期),规划总车位数个。 第包长白岛北公园停车场年经营权 长白四街与和庆街间路两侧地上停车场(南临公园,北临金寓华庭,西至和庆街,东至长白四街),规划总车位数个。 第包长白五街停车场年经营权 长白五街路两侧地上停车场(南至瑞岛路,北临南堤西路,西临中海国际社区,东临恒大天鹅湾),规划总车位数个。 第包、第包、第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租期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两年后根据双方意愿续签或解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总预算:本项目无项目预算,第包租金最低报价不得低于元/年,低于元/年按无效报价处理;第包租金最低报价不得低于元/年,低于元/年按无效报价处理;第包租金最低报价不得低于元/年,低于元/年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停车场管理及物业管理内容;()经营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经营异常、无行政处罚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诚信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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