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超市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无人超市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上海市 合同后日内开始营业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无人超市运营服务(每天至少派员来超市补货、理货次)。服务期为年,根据服务及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最高限价:产品报价下浮率均不得低于%,即下浮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有缺项请附情况说明,或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如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者社保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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