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石舍村茶叶加工厂提升建设项目(暨安岭乡石舍村茶叶产业共富大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石舍村茶叶加工厂提升建设项目(暨安岭乡石舍村茶叶产业共富大楼建设项目)已由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仙居县安岭乡石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台州首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石舍村茶叶加工厂提升建设项目(暨安岭乡石舍村茶叶产业共富大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建设地点:仙居县。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组成,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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