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院 年-年部分科研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院 年-年部分科研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年部分科研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业务外包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桥西中国石油创新基地地块,实验区域分为、、试验区域以及少量放置在外地的试验装置。包括催化剂分析表征实验仪器,炼油、化工工艺试验评价装置,以及相应的原料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占地约.平方公里。具体为:特殊实验室、区是特殊实验室,区是通用类石油化工实验室。 其中区是非临氢特殊实验室,内部为催化材料实验类设备和树脂加工应用类实验室设备。区是临氢特殊实验室,主要设备为催化剂分析和评价装置、加氢评价装置、催化蒸馏装置、烯烃聚合组合评价装置等。区是通用类石油化工实验室,主要设备为催化剂分析表征设备、性能评价装置等。以及放置在大庆、辽阳、天津、独山子,濮阳、南通等地的部分装置。 .招标范围:科研辅助业务服务外包。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超过规定时间,终止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年。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北京院部。 .标段划分:不划分。 .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投标资质文件。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服务相关的安全、组织、协调、服务、培训、操作等全过程工作的供应商。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 .业绩要求: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个合同业绩(已完成或正在服务),该业绩须符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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