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西安市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室分用电协议转直接采购公示
续签西安市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室分用电协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续签西安市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室分用电协议直接采购公示
续签西安市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室分用电协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新城营维中心辖区内幸福南路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室分用电,本次合同电价.元/度(其中基础电价.元/度,服务费.元/度),期限一年,年月日—年月日,协议期内预估电费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西安华清科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翟东,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汤阳,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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