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年-年食堂食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年-年食堂食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服务地点:食材送货至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个月。
.比选范围:为单位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包含: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副食、 调料、干杂等)至指定地点,所配送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服务要求: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货物需求和定价规则。
.合同价格:全年合同价格预计万左右。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信誉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万的类似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至少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比选人提供的肉类(不包含比选人提前确认的)须为新鲜食品(非冻货)。若比选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肉类为冻货肉类,投标人将承担本比选文件合同中约定的相应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投标人承诺按要求在每日点以前配送食材到达比选人指定的地点,应急配送在分钟内予以响应并送达比选人指定的地点(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 非法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年月至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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