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项目
经营权公开竞价出让公告
受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公开竞价方式出让攀枝花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项目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属于重要的国有资产,出让其经营权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提升城市空间资源价值。本项目经营权出让的户外广告设施主要以灯箱广告、天桥广告、隧道广告、地下通道广告为主的广告设施,资源位置分布于市区重点核心地段,共计处。
(二)经营项目范围
本项目出让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所属处广告位的经营权,即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实施的合法合规经营项目,包括不限于日常巡检维护、广告位运营招商、改建升级、业主品牌口碑维护等,经营方可根据市场变化经审批后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三)本项目经营权出让年限为年,出让起始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设定保留底价,保留底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四)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元)到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
注: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本次公开竞价不涉及交易服务费。
(五)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于年月日时前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相关缴纳程序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规定办理,竞价保证金直接转换为部分出让价款,不再另行退还。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经营权出让价款;规定时限内未缴清出让价款的,出让方有权依法收回经营权,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让方不予退还已缴纳价款。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竞得人需按要求完成有关建设与运营内容,以确保实现项目目标;竞得人不按要求完成的,出让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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