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一七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七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沈阳市第一七中学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号,现有学生人,教师 人,其他服务人员人。沈阳市第一七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调料等,但不包括大宗食材(米、面、油、肉、蛋、奶)。二、服务需求:(一)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批发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成交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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