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监管”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日 点分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监管”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监管”购买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监管”购买服务项采购,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其中年月日前完成相应数量主体接入,实现与总局系统有效对接;
()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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