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卓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结余资金)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
湘潭县河口镇卓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结余资金),委托代理编号为:-。招标人为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湘潭县河口镇卓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结余资金);
、委托代理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招标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控制价
整包
湘潭县河口镇卓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结余资金)
详见招标要求
项
.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原件;
()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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