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京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京破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案在清算过程中,债务人和部分债权人认为新源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希望转入重整挽救破产企业并提高债权清偿率。年月日,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截至招募期限届满,共有五家意向投资人成功报名。年月日,经管理人及新源公司的债权人代表遴选,选定其中一家作为重整投资人。重整筹备期间,新源公司因其生产所使用的部分厂区建筑物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两次遭受属地政府强制拆除,导致生产经营停止,原重整投资人退出投资。现管理人以新源公司现状再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魏辛庄村东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兴 股权结构 金隅冀东(唐山)混凝土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李兴持股% 杨文亮持股% 经营范围 生产商品混凝土;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商品混凝土。 (二)主要资产及权益 新源公司现用于生产经营的厂区占地面积余亩,配备有三套全自动化混凝土搅拌机组。厂区土地所有权人为李遂镇魏辛庄村委会,厂区内地上建筑、设备设施等资产因迁建、扩建等历史原因,存在手续不全、权属不清等情形。 新源公司的核心价值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许可颁发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且新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