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零星种植项目(第五次)采购公告
我公司正在推进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零星种植项目,为确定本项目的服务单位,便于下一步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相关采购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零星种植项目。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
(三)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对约亩参与农户未种植的撂荒零星区域进行粮食或蔬菜种植,确保通过竣工验收。服务内容包括清表、翻耕、平整、种植等。
二、服务期限/工期/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三、服务/工程/采购范围
(一)对亩零星撂荒区域实施种植(粮食或蔬菜);
(二)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表、翻耕、土地平整、种植及竣工验收保障;
(三)其他说明事项:服务需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业绩、人员等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五、最高限价:,.元(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六、报价要求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该费用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元/亩)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机械进出场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用、政策文件费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成本。
七、供应商确定
潜在参与供应商应不低于家,以报价最低者作为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零星种植项目(第五次)成交供应商。
八、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九、响应文件递交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
.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十、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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