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智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无人车货物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智慧无人车及相关配件采购,详见下表;指定品牌采购原因说明:一、法律与事实依据本次采购需求源自采购人已中标项目,该项目中标文件中对后续配套产品的品牌及型号有明确、刚性约定。此次采购系采购人履行既有项目合同承诺的必要环节,旨在确保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产品一致性、系统兼容性,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 “按项目文件约定保障履约连续性” 的要求,具备充分法律与事实支撑。二、技术与市场论证采购人已组织完成全面的市场调研与专业技术论证,核心结论如下:一是现有项目系统的硬件接口、软件协议、技术参数均与原指定品牌型号产品深度适配,仅采购该品牌型号产品可实现与现有系统无缝对接,避免品牌差异引发的设备无法兼容、数据传输中断等风险;二是原品牌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体系可保障项目服务连续性,替换品牌将导致额外的系统调试成本、培训成本及运维风险;三是经市场比价与技术评估,其他品牌产品在核心性能、适配性上无法满足项目既定标准,难以替代原指定品牌型号产品功能。三、采购方式合理性因本项目采购需求受中标文件约定及系统适配性限制,若采用综合评审法,将因品牌差异导致技术参数、适配标准无法统一,难以形成客观可比的评审基准,可能影响采购公平性与效率。基于 “匹配需求、保障履约” 原则,采用指定品牌型号的竞价方式,既能严格遵循项目文件约定,又能通过竞价机制实现合理定价,符合 “按需采购、高效合规” 的采购要求,具备充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注: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明细表》;、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名成交供应商;、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交付验收;、供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质保期:两年;、验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与行业相关标准,所供产品按照采购内容(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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