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修编)及控制要点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华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修编)及控制要点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华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修编)及控制要点研究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含税)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含税)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龙华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修编)及控制要点研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个月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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