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年集中监测采集设备谈判采购公告采购编号:--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年集中监测采集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简介.采购项目名称: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年集中监测采集设备谈判采购.采购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项目概况: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年集中监测采集设备采购,计划经批准,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采取谈判采购方式进行,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分批交货。.交货地点:上海。.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连续三年(年度至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财务审计报告至少要两年盈利(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至少一份年至今轨道交通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它要求:供应商需为投标产品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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