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防汛仓库建设工程--室内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地址位于上虞区上浦镇上浦闸。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上虞区防汛仓库建设工程--室内提升项目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本工程位于上虞区上浦镇上浦闸管理范围内,去年年底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幢仓库的土建施工,本次对、二幢仓库按防汛物资贮存要求进行室内提升,其中#物资仓库面积.㎡,一层排架结构、轻钢屋面,建筑高度.米,耐火等级为级;#物资仓库面积.㎡,建筑面积.㎡,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耐火等级为级。
本次招标范围为、号仓库内装修,包括室内墙面、地面粉刷,地面环氧涂料并区域划线,室内水、电、照明、消防布设等,总面积.㎡。工程造价约万元,施工工期日历天。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提供近期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近期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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