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系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的企业自主行为,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一)规模:.招标人: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平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项目类型:服务类。.服务时间:三年。.服务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项目主要内容:颐中(青岛)烟草机械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以下简称官费)代缴,检索、申请、维护、变更、纠纷处理等,以及软件著作权及其他著作权申请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三年,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万元(含税),根据业务据实结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或分项单价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二)范围:.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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