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榆区政发科审发(】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榆林鹏达荣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阳区补浪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对榆阳区补浪河乡植被恢复(那泥滩村、点石村)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愿的承包申请人(供应商)提出申请。
一、项目名称:榆阳区补浪河乡植被恢复(那泥滩村、点石村)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招]第号
三、发包人(采购人)名称:榆阳区补浪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榆阳区补浪河乡那泥滩村、点石村
联系人:苏壮壮
电话:
四、代理机构名称:榆林鹏达荣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号楼单元
联系人:周静
电话:
五、发包(采购)内容和需求:
工程概况:补浪河乡那泥滩村、点石村共计面积亩,项目以樟子松和紫穗槐为主要修复树种并通过围网进行封育管理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生态修复模式。
采购(最高限价)预算:.元。
六、
(承包申请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⑦《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
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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