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泉城公园蔷薇池游船运营权对外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发布日期:--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页面信息无法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后,点击以下链接尝试 链接地址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泉城公园蔷薇池游船运营权对外租赁项目项目租赁公告 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泉城公园蔷薇池游船运营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山东弘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泉城公园蔷薇池游船运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满足要求的潜在竞租方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租方: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山东弘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项目内容: ()名称:泉城公园蔷薇池游船运营权; ()经营业态:游船管理维护、经营服务; ()面积:①水域:.㎡;②配套管理房房屋、售票房:砖混:.㎡,集成式板房:.㎡; ()竞租底价:①单价:元/天;②年租金:.元/年; ()租赁年限:年; ()递增比例:每两年递增%; ()竞价方式:公开竞价。 . 基本情况说明: ()承租方须对运营所需船只、设备进行更换,由承租方自行投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购买艘全新游船(游船样式须提前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购买和投入运营,游船须为电动新能源动力船,不得投入燃油等对公园环境有污染的其他动力船只),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原有艘脚踏船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自行维护,确保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游船后续的维修、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运营的电动新能源动力船不得超过艘,脚踏船不得超过艘。 承租方应配合提供游船购置合同及合法票据,经招租方核算,承租方的投资资金未按照约定达到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则不足部分一次性计入第一年租金,承租方应于收到招租方通知之日向招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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