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钢结构、室外景观环境及附属设施)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钢结构、室外景观环境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发改投字〔〕号 和 《关于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变更的批复》阿发改投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阿尔山市林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钢结构、室外景观环境及附属设施)项目地点: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项目建设规模及范围:本项目为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建设旅游服务综合体一处,规划用地总面积为.,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其中:运动康养组团:.(地上.,地下.),温泉康养组团:. (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景观工程占地面积为;道路及硬化面积为;绿化面积为及本项目所需的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对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钢结构、室外景观环境及附属设施)及附属工程进行招标,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清单。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计划工期:日历天,年月日至年月日,缺陷责任期个月。(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日历天).标段划分标段编号工程名称招标控制价阿尔山市旅游综合服务配套项目(钢结构、室外景观环境及附属设施),,..投标人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具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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