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和平县财政局委托代发业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兴源路北面中山大道东边怡翠阁号-区(河源市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和平县财政局委托代发业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招标,具体津补贴金额以实际需求为准 项目主要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和平县财政局委托代发业务服务项目 家 服务期限:五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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