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好莱钨儿童文化城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好莱钨儿童文化城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好莱钨儿童文化城安保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福路号万科金域国际栋单元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州好莱钨儿童文化城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福州好莱钨儿童文化城安保服务项目
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