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东镇林田村生态护岸及步道、路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坂东镇林田村生态护岸及步道、路灯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坂东镇林田村生态护岸及步道、路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号新都会花园广场层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立成[]-号 项目名称:坂东镇林田村生态护岸及步道、路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技术及服务要求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保证金(元) 生态护岸及步道、路灯建设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本项目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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