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新质生产力工场室内办公空间改造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东营职业学院新质生产力工场室内办公空间改造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营职业学院新质生产力工场室内办公空间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成交后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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