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券商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某公司券商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某公司券商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招标范围: 券商作为招标人上市项目的总协调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上市方案,为招标人上市设计具体路径,提供股权架构调整、整合重组、内部管理体系的梳理和上市辅导服务; ()牵头上市申报材料的制作及反馈工作; ()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推荐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承销等上市工作全过程服务。 . 报价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收取辅导、保荐和承销费用,其中辅导费用、保荐费用按具体金额报价,承销费用按照发行股票金额的比例收取费用(按不同筹资规模区间报相应的比例及最高承销费用,报价方式为保荐承销费用占发行股票总金额的比例)。 .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暂定)。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并在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年月日以后新成立得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 . 近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最近三年中证券业协会执业质量投行业务至少获得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类。 . 截至本次招投标资格预审结果发布时,投标人不存在正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暂停保荐业务资格或禁止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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