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号线、号线服务质量评价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洛阳全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比采购人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项目概况: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号)、《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交办运〔〕号)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办运〔〕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按年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现组织开展洛阳市轨道交通年度号线、号线服务质量评价,评价主要包括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个部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采购范围及内容: 采购范围:洛阳市轨道交通号线、号线涉及的全部场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正线车站、停车场、车辆段、控制中心、主所、隧道区间及附属设备。 采购内容: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和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其中,乘客满意度评价包括进出站、环境与秩序、设施运行、换乘、咨询、投诉、安全感等个评价指标;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包括进出站、问询、购检票、候车、乘车和基础保障等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运营服务关键指标包括行车服务、客运设施可靠性、乘客投诉回应等个类别,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之日止,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各阶段成果文件。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并与响应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响应人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年月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项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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