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台州市路桥支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本项目人保财险台州市路桥支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项目(三次)(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台州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台州市路桥支公司食堂服务人员项目(三次)。 .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人保财险台州市路桥支公司食堂服务人员,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项目性质: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年(如遇采购人体制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协议,中选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若服务良好,且合同内容、金额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市场价格未发生不利变化的,到期后可视情况续签年,单次期限不超过年。 .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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