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清镇监狱年度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项目名称:贵州省清镇监狱年度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交易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包:大米、面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 .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 、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次日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年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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