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号、、层以及个地下车位)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广州市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本项目转让的标的资产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财富广场的、、层办公用房以及个地下车位(详见公告附件),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合计为.平方米。标的资产部分已出租。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有出租,无抵押。
其他披露内容:、转让价格为不含税(增值税)价格。
、标的资产部分已出租,承租人均已放弃对所承租房产的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资产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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