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巢湖市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清涧沿山支路)
招标方式:竞价--平均值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路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贰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贰元伍角捌分(¥.元)
工期:历天,项目经理:陈群,注册证书编号:皖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庙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庙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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