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拉萨市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单位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项目法人
拉萨市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
拉萨市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方案
(三)经费预算
以市财政局预算为准
(四)服务内容
满足《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方案》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明确可用水量的流域单元名录。
、确定到年拉萨市各县(区)、功能园区多年平均条件下可用水量,其中包含地表水可用水量(按照《名录》细化分解到河流水系地下水可用水量、外调水可用水量、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应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名人参与报名。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参加报名活动前三年(年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一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附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五)需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今)相关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原则
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比选,从项目报价、服务方案、团队成员、履约经验、企业实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比选。
四、申请人须知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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