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整治工程(第四次)招标公告(--)-->
零星维修整治工程(第四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整治工程(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年零星维修整治工程项⽬,详见本项目图纸(如有)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最高限价:. 元;高于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四)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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