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年实验仪器类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年实验仪器类设备购置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气质联用仪等设备; 旋转粘度计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气质联用仪等设备; 旋转粘度计等设备: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前个月内连续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或凭证,加盖公章)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年内(从年月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从年月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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