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给水加氨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工作范围: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给水加氨系统改造服务;乙方负责提供本次项目改造的设计、设备、材料、设备安装、调试及其附属工作所需要的人力及其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应技术资料。(详见附件《给水加氨系统项目改造服务技术规范》编号为(-----)。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纸、准备好施工材料和人员准备,提交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并具备项目现场施工条件。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给水加氨设备、采购、生产、运输,并送达电厂厂区验收合格、具备项目现场设备安装条件。 ()在项目现场施工开始前,甲方将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具体的项目开工时间,乙方现场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必须要满足甲方现场设备运行的要求。 ()项目安装调试工期不超过天。设备安装调试必须在项目开工后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设备的安装调试,若超过合同期不能供货和超期施工,按照违约扣款。 .采购人: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 .乙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乙方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机电安装工程类三级以上资质,其提供的设备应由专业厂家生产。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乙方参与项目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要求:报价时,以上资料和报告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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