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年码头航标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概述: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专用码头座灯桩和个灯浮进行维修及维护,确保深圳码头专用航标的标位准确,灯质正常,航标正常率和航标维护正常率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需委托专业航标维护服务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关键人员:项目经理人。具有航标管理人员证书或沿海航标工职业资格证书。关键人员应为响应人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关键页或在响应人近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年月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应具有至少项海上作业的航标(包括浮标)设置或维护工作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交易订单(成交通知书和交易订单均要体现金额),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交易网站显示的交易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信誉要求:()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响应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响应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响应人自年月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未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如国家管网集团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在其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特别提醒:请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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