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巡检、清洗无人机采购(一期)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巡检、清洗无人机采购(一期)项目 (二)项目编号:--号 (三)采购人: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最高限价(含税):元,供应商按固定总价报价。报价超出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无人机设备材料采购、机巢施工安装、动力电施工、水系统施工、实验及系统调试、办理飞行路线手续,包含无人机设备(单兵无人机台、巡检机台、清洗机台)、配套软件系统(分析平台)、操作培训及年无人机维保服务。 (二)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机巢建设及设备交付。 (三)建设地点:新建机巢处,处建设在亳州高新区,处建设在亳芜园区。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供应商提供年月至今至少个无人机供货或配套建设的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技术参数、金额、签字页)及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提供业绩合同、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三)供应商(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在以往承接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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