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民航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民航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服务内容:对中国民航大学食堂所需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进行遴选。本项目分三包,第一包蔬果、禽蛋、面条、豆制品;第二包冻品、鲜牛羊肉、鲜活水产品;第三包调料、杂粮、副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 次。供应商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未通过直接解约,不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共分 包,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按照第一包至第三包的顺序进行评审,第一包的推荐成交单位不再参与其他包的评审,以此类推。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民航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一包);
()中国民航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二包);
()中国民航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三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国民航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年度或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供应商须提供 年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 年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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