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贺兰县暖泉农场厂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贺兰县暖泉农场厂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年贺兰县暖泉农场厂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贺兰县暖泉农场。 . 建设规模:共铺设给水管道(.),给水管(.),铺设给水管道(.),铺设给水管道(.),铺设给水管(.),铺设给水管道(.),铺设入户管,新建分水阀井座,联户水表井座(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年贺兰县暖泉农场厂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年贺兰县暖泉农场厂部水质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注册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开标前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若投标单位上述资质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规定换发或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则按照规定的新旧证书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