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胶采购及服务项目(年月—年月)(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元(含税) 。
招标内容与范围:①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滤棒搭口热熔胶、普通滤棒热熔胶、高透热熔胶、包装热熔胶、包装热熔胶、包装热熔胶、税票热熔胶等个品种,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②预计采购周期:年月日-年月日。 ③供货时间、地点、规格及数量: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省(市):湖南省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吉林省四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具体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品种、规格、数量执行。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胶采购及服务项目(年月—年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胶采购及服务项目(年月—年月):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烟用胶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须按第五章供货要求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现有的相应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及情况真实承诺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年月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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