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加工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加工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加工件为招标人设备维修所需的非标配件,招标人提供参考图纸或提供配件样件,中标人需自行对样件进行测绘、出图、核图,并对图纸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按图加工的设备备件能够正常使用。配件供货按招标人通知的实际需求量和送货时间进行供货,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配件配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含税)。 . 招标范围:设备维修配件(加工件)制作与供货。 .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桂湾村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投标人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日止,至少具有个单个合同金额为万元及以上的金属件加工制造业绩。 .投标人年度、年度的各年度财务状况均不亏损。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法人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座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 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 .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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