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扬州市公司全市系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处办公场所消防器材及消防应急物资采购(各类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自救呼吸器、应急强光电筒、灭火毯、消防防护服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扬州市公司全市系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扬州市公司全市系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声明;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声明;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声明;
)近三年内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声明;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投标人”)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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