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投资管理系统-年白卡纸(转移银卡纸用)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白卡底纸(转移银卡纸用)(/㎡),预计采购数量,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采购服务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白卡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白卡纸: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提供《投标人现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及情况真实承诺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年月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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